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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方针、任务
本会是中国农学会领导下的专业分会,贯彻农业科学技术为农业生产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方针。
- 团结从事农业分析测试与质量检验的科研、教学、推广和企业等团体和个人,促进本学科领域科学技术的普及和发展。
- 开展学术交流,推广普及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专业水平,促进学科与经济的结合与发展。
- 承接农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质量检验等部门以及企业单位的任务或委托,组织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技术考察及实验室建设等,以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
- 组织企、事业会员单位技术成果开发,仪器检验,优质产品的普及推广工作。
- 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加强与国际相关专业团体和个人的合作和友好往来。
- 组织编写、出版相关科学论文、信息动态,介绍先进技术和经验,加强会员的单位联系与协作,活跃学术气氛。
二、 会员
凡从事农业分析测试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并支持本会工作的事业单位,以及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企业,均可自愿申请参加本会。经分会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会员单位及其所属成员可优先享受本会组织或委托本会组织的上述各项活动。
三、 组织机构
本会最高领导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其职责是:
- 讨论决定本会方针和任务;
- 审议和批准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 选举新的委员会;
- 通过提案和决议。
委员会是大会闭幕期间的领导机构,由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委员会每二年召开一次,其职责是:
- 选举常务委员会;
- 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 制定和审查本会的工作计划与财务预决算;
- 筹备下届全国代表大会;
- 表彰与奖励会员。
常务委员会由委员会无记名投票选改产生,执行委员会交托职责,常务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
本会聘任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主任委员主持日常工作。
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三个部门:组织宣传部、学术交流部和科技咨询开发服务部,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 经费
本会经费收入包括:
- 会费收入;
- 举办各种企事业咨询服务收入;
- 有关部门赞助;
- 国内外团体、个人的资助或捐赠;
- 学会基金等
经费支出包括:
- 会务活动费;
- 办公费;
- 会员咨询服务提成奖励费;
- 资料费;
- 其它类支出等
本会财务由挂靠单位代为管理,经费收支执行国家对社团的财务法规和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