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表、来函等请法人签字、盖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有关试验报告、毒理报告、企业标准、证明材料等一般要求提交原件。
所有提交材料,如不特殊要求,提交一份即可。
登记证和各种通知,中心以挂号方式邮寄给企业。请及时校核通知、回执中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准确及时保持联系。
申请登记的各种材料、样品等,均可以邮寄方式寄送我中心。
中心发出各种通知情况会在中心网址 www.fernet.cn 上予以发布。请注意查看该网址中的消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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