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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与监督
  中心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承接来自消费者、企业、政府或执法部门的肥料等样品的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或监督检验。  

技术培训
  中心与所在研究所不定期举办分析检验新技术方法、测土施肥、配方施肥、生产工艺、标准宣贯等技术培训。在不影响公正的前提下,为企业提供质量体系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  

肥效试验
  中心所在研究所与全国农业科研、推广、教学机构有着长期的合作基础,肥效试验网管理科学、严谨、求实,多年来广泛承接境内外委托的全国范围内的肥料产品生物学田间肥效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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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CNCA)2007年能力验证计划补测报名表
行业标准宣贯及研讨会通知-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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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检验程序

    1 、由送样人填写 《 土壤肥料测试合同单》 草稿,具体说明如下:

    ( 1 )、“样品号”一栏由收样人填写,送样委托人请勿填写。

    ( 2 )、“样品名称”一栏请填写“土壤”、肥料名称、“植物”、“水”或其他待测物质。

    ( 3 )、只有肥料样品需要填写“商标”、“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等级或标明量”、“原料组成”、“生产单位”等栏。

    肥料样品 “受检单位及电话”和“生产单位”都需要填写,即使两者相同。

    ( 4 )、“样品外观”一栏请详细描述样品颜色、粒度等外观形态。如某肥料样品是灰色颗粒,另一肥料样品是白色细粉,又一肥料样品是灰黑色条状等;某土壤样品是黄色干燥沙土,另一土壤样品是褐色潮湿结块状等。

    ( 5 )、“检验类别”一栏,如是委托请填写“委托检验”;如是仲裁请填写“仲裁检验”,做仲裁检验时,须有争议双方同时委托,或仲裁人持争议双方出具的仲裁委托书。

    ( 6 )、“样品数量”一栏请以样品的克、千克、毫升、升数表示,不要写个、包、箱等数量单位。

    ( 7 )、“检验目的”一栏请填写委托人送检的目的,如了解养分含量、了解有害物质含量、了解有毒物质含量等。

    ( 8 )、“检验项目及检验依据” 一栏请点击 检验参数及依据 ,参照填写想要委托的检验项目及相应的标准号。例如想测土壤全氮和全磷,请填写全氮: NY/T 53-1987 (或 LY/T 1228-1999 ); 全磷: NY/T 88-1988 (或 LY/T 1232-1999 )。

    ( 9 )、“判定依据”一栏是在行政部门提交委托函(写明检验项目、检验依据、判定依据、样品等级或标明量)后做合格判定时,应填写所参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依据。

    ( 10 )、“经办人签名”以后各栏无需在填表时填写。

    ( 11 )、“备注”一栏中请注明委托人以上各栏以外的特殊要求。

    ( 12 )、一份合同单只能委托检验一份样品。

    2 、由办公室工作人员核对样品与《土壤肥料测试合同单》,在样品上贴流水号码,并打印合同单一式两份,分别由送样人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签字认可。

    3 、办公室工作人员填写《交款说明》,由送样人持此交款单到会计室交款,交款后回到办公室,由办公人员在《土壤、肥料委托检验交款存根》上登记发票号码,同时送样人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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